一、項目概況
本項目擬在火炬街10號2幢樓1層租賃廠房1483.6 m2建設精密殼體新建項目,生產醫療及精密小型航空零件及殼體類零件。本項目新增工作人員32人,新增工藝設備共計28臺/套。項目建成達產后,年生產外貿轉包零件達到11.508萬件。
二、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影響:
(1)廢水
本項目新增污水排放量為1190 m3/a。其中生活污水680 m3/a,生產廢水510 m3/a。生活污水經廠區化糞池處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網;生產廢水為零件清洗廢水,排入市政污水管網,進入昌平污水處理中心。本項目水污染物排放濃度能夠達到北京市《水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》(DB11/307-2013)中表3“排入公共污水處理系統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”。本項目污水排入昌平污水處理中心方案可行,項目的建設對地表水影響很小。
(2)廢氣
本項目營運期不新增廢氣排放,對大氣環境不會造成影響。
(3)噪聲
本項目運營期噪聲源對廠區各廠界貢獻值較小,對廠界的最大貢獻值約為53dB(A),廠界處的聲環境質量基本維持在現狀。廠區周邊離噪聲源最近的敏感點為東南側的昌平區環保局(距廠界166m),本項目新增噪聲源對敏感目標不產生影響。
(4)固廢
本項目新增生活垃圾分類收集,由環衛機構定期清理,做到日產日清。本項目新增一般工業固廢收集后由回收單位回收處理,不直接排放至環境。本項目新增危險廢物包括廢礦物油、廢乳化液、粘油廢手套、油棉紗、廢清洗槽液等,廠房內設置專門的危險廢物暫存點,并完善防滲設施。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法》及《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》(GB18597-2001)的有關規定,與北京金隅紅樹林環保技術有限責任公司處置簽訂危廢處置協議,委托其對本單位處理的危險廢物進行處置。綜上所述,本項目運營期各類固體廢物處置方式和去向合理,在分類收集、妥善存放。并嚴格按照上述要求進行處置的前提下,不會對環境造成二次污染。
本項目所產生的廢水、噪聲和固體廢物,均得到了合理的處置,符合相應的標準和規定。
三、環境影響報告表提出的環境影響評價結論
本項目的建設雖然產生一定的污染物,但各污染物均進行了必要且有效的污染物防治措施,經過治理后均能夠達標排放,而其排放量有限,對外環境的影響在可以接受范圍內。建設單位在切實落實本報告提出的各項污染防治措施后,從環境保護角度分析本項目的建設是可行的。
四 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和主要事項:
公眾可以將對項目的建設意見、項目建成后及建設期對環境的影響情況,以及認為合理化的建議反饋至本評價單位。
五 征求公眾意見的具體形式反饋意見方式:
聯系人:韓蕙 010-62037563
電子郵箱:avichuanping@126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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